各二级学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有关通知,现开展2015年度甘肃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组织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2015年度甘肃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分为甘肃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甘肃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包括专利类)和甘肃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包括推广类、科普类)等,每类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若干名。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甘肃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自然科学奖的项目,其主要成果须为
2013年9月20日前
发表或出版的成果,应包含在国内外公开发行的学术期刊上发表的论文或出版的专著。
(二)申报甘肃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技术发明奖的项目,需实际应用并已获授权知识产权。
(三)申报甘肃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项目,需具有自主创新的成果,一般应通过鉴定,实际应用且已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并根据项目的特点按相应类别申报。
(四)申报甘肃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完成人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项。
(五)申报甘肃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项目,不得使用任何已经获得地厅级及以上科技奖励的项目内容,只能是获奖后的新进展、新成果,否则视为重复报奖。
(六)若报奖材料中所用成果第一完成人非申报人,则需提供成果授权证明。
(七)所有申报项目的经济效益应出具主要生产、应用单位财务部门核准并加盖公章的证明(须有1份原件),并按推荐书中的各项要求逐一填写。
三、申报材料要求
各申报人应根据《甘肃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推荐书》(附件1)的具体要求,仔细阅读填表说明,认真做好申报材料的准备工作。
(一)推荐书是甘肃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评审的主要依据,应按照对应奖种的推荐书的填写说明认真填写,重点突出项目的主要发现、发明或者技术创新内容。
(二)申报项目提交的电子版推荐书和书面推荐书内容必须完全一致,其内容及页数,应严格按照填写说明要求提供,对于超页数申报的,一律不予受理。
(三)推荐书和附件材料合并后装订成册,共上报3套书面申报材料。
四、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申报材料请务必于
8
月
11
日早上
11
点前
报送至科研管理处,逾期不再受理。
如有其他事宜请联系科研管理处,电话:8363290(办公), 13893886028(王老师)
附件1: 甘肃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推荐书.rar
附件2: 甘肃省教育厅关于评奖的紧急通知.pdf
附件3: 学科评审组代码与名称.docx
2015
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