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及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科研项目的管理工作,推动项目课题组按期高质量完成课题研究,为高级别项目的申报打好基础,学校决定对2013年以前立项的甘肃省教育厅高校科研项目进行结题与清理工作,具体事项如下:
1、结题对象:2013年以前甘肃省教育厅高校科研项目。到期和延期后已到期的项目,请务必申请结题;未到期但已经完成项目任务的,亦可申请结题。天水师范学院校列项目完成项目任务要求的可按校列项目结项要求结项。
2、成果要求:甘肃省教育厅高校科研项目成果以立项通知预期成果为准。
3、报送材料要求:项目主持人认真填写《甘肃省高校科研项目结项申请书》(科研处网页“下载中心-项目相关”栏中下载),提交纸质件一式2份(A4双面打印),并提供相关成果材料(发表论文、著作、专利或其他成果形式)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到期未完成项目任务的请填写《甘肃省教育厅科研项目重要事项变更申请表》并提交纸质版一份。请将以上相关表格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58381077@qq.com。
4、截止日期:2015年10月30日,逾期不予受理。
科研管理处
2015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