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及有关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推进国家文化创新,增强文化发展活力,文化部下发了《文化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2016年度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申报即日起开始受理。现将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申报项目应面向文化发展需求,在观念创新、体制创新、机制创新、内容创新、形式创新、传播手段创新、业态创新、科技创新等方面有所体现,并符合实践性、时效性、示范性、合理性等要求,能够解决影响和制约文化发展的突出问题,有利于增强文化发展生机与活力。
(二)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分为重点项目和一般项目。重点项目一般涉及文化发展和建设的重点领域与关键环节,对当地文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要求具备较为成熟的基础和明确的创新前景,由市级以上(含市级及县级市)人民政府作为指导单位参与实施。
(三)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的评审分为初评及答辩复评两个环节,项目资助金额一般为20万左右,要求承担单位或指导单位有相应配套。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老师可通过文化部政府门户网站首页办事大厅栏目进入申报平台,域名为http://114.255.59.71:8080/cms,下载操作手册。
(二)详细阅读填写说明及相关文件,认真填写《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申报书(2016)》,确认无误后将电子版申报书及相关附件交学校科研管理处上传并在线提交。
(三)提交3份纸质申报书至科研管理处,由科研管理处统一加盖公章后寄送至省级文化厅。
(四)我校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3月14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赵玉祥 8363116 13919642643
附件:
国家文化创新工程项目申报书(2016).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