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我校2016年上半年科研成果统计暨2015-2016学年科研津贴总核算工作已开始,请各单位认真进行统计和填报。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核算内容
我校教师2016年上半年及之前未统计的科研成果,包括各级别论文、著作、科研项目、科研奖励、专利等。
二、统计流程
1、6月13日---6月26日,由个人向所在学院、单位办公室提交成果原件或相关材料,学院、单位办公室安排专人接收本单位教师提交的成果原件,并进行登记汇总,科研成果分类及认定标准参照天师院党委发〔2012〕21号文件及补充规定(天师院发〔2015〕105号);
2、6月27日---6月30日,科研管理处派专人按本通知所排日程到各学院审核;
3、7月1日---7月10日,审核结果公示。
三、注意事项
1、本次科研成果统计数据是2015—2016学年度科研津贴核算的基础。不能按时上报或统计材料不齐全,将影响科研津贴的正常发放。
2、提交成果中除科研处已有记录的纵向项目、学术类奖励外,其余所有成果需提交原件或证明材料。
3、各学院及相关单位在录入信息过程中请勿改动统计表格的格式。
4、2016年上半年科研成果统计表请从科研处主页/通知公告栏中下载。
四、审核日程安排
审核时间 |
学 院 |
审核时间 |
学 院 |
6月27日上午 |
文传学院、教育学院 |
6月27日下午 |
化工学院、生物学院 |
6月28日上午 |
外语学院、美术学院、音乐学院 |
6月28日下午 |
政法学院、商学院、体育学院 |
6月29日上午 |
历史学院、资环学院 |
6月29日下午 |
电信学院、图书馆 |
6月30日上午 |
土木学院、机电学院、数统学院 |
6月30日下午 |
行政 |
科研管理处
2016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