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信息
当前位置: 首页 >> 科研信息 >> 正文
关于申报2017年甘肃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科研管理处 来源:科研管理处 发布时间: 2017-05-24

   

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根据《甘肃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7年度甘肃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通知》,省教育厅决定评选甘肃省高等学校科学技术奖和人文社科奖,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科学技术奖参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7年度高等学校科学院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附件2)文件要求进行;人文社科奖参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附件1)文件要求进行。

二、申报科学技术奖教师认真查看《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7年度高等学校科学院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附件2)的要求,可参考《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附件5)中的相关说明,依据报奖类别严格按照填写说明要求填写《甘肃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书》(附件4)中的相应内容。

三、申报人文社科奖教师认真查看《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下载《甘肃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书》(附件4)以及《甘肃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附件3)

四、报奖成果时限:2012年6月30日至2015年6月30日,不得重复报奖。

不得重复报奖:1.去年报过并且中奖的老师不能再继续报。2.去年报过但是没中奖,如果今年还想继续报和去年同一个成果,那么必须写清成果中有新的发现,新的创新点等才可以继续报。3.已报过奖并且获过奖的成果不能再继续报,可以报不同的成果。

五、申报书中的第三方评价:主要是指第三方(除己方和相关方)的评价,如验收或鉴定意见、论文中的表述;应用情况;经济收益等等。

六、今年高校科研优秀成果奖只分科学技术类、人文社会科学类,不再细分。两类奖项均按《甘肃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书》(附件4)填报,可侧重点不同。如重要科学发现栏,技术发明类的可以重点填专利情况;人文社科类的重点是研究应用情况,类推。科学技术奖以及人文社科表统一填写同一个申报书。

申报截止日期:请于2017年6月9日前报送4份《甘肃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书》(附件4)以及《甘肃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以及电子版至科研管理处办公室(行政楼408室)。提交的电子版推荐书和书面推荐书内容必须完全一致。申报书纸质版统一A4双面胶装一起。

相关报奖材料及附件请在我校科研管理处网页通知公告栏下载。

联系人:杨婷 联系电话:8363290,18509383702

电子邮箱:aliceting58@tsnu.edu.cn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七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2.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7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3.甘肃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汇总表

4.甘肃省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书

5.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

 

   

   

   

科研管理处

2017年5月24日

Copyright ©2005-2020   天水师范学院   地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藉河南路

甘公网安备 62050202000257号  陇ICP备15003457号  0938-8367707   E-mail:xb@ts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