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及相关单位:
我校2017年上半年科研成果统计暨2016-2017学年科研津贴总核算工作已开始,请各单位认真进行统计和填报。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统计、核算内容
我校教师2017年上半年及之前未统计的科研成果,包括各级别论文、著作、科研项目、科研奖励、专利等。
科研成果统计周期为2016年7月1日---2017年7月1日。
二、统计流程
1、6月2日---6月12日,由个人向所在学院、单位办公室提交成果原件或相关材料,学院、单位办公室安排科研秘书接收本单位教师提交的成果原件,并进行登记汇总,科研成果分类及认定标准参照天师院党委发〔2012〕21号文件及补充规定(天师院发〔2015〕105号);
2、6月13日---6月19日,科研管理处派专人到各学院审核,审核前向每位科研秘书打电话确认时间;
3、6月24日---6月30日,审核结果公示。
三、注意事项
1、本次科研成果统计数据是2016—2017学年度科研津贴核算的基础。不能按时上报或统计材料不齐全,将影响科研津贴的正常发放。
2、提交成果中除科研处已有记录的纵向项目、学术类奖励外,其余所有成果需提交原件或证明材料。
3、各学院及相关单位在录入信息过程中请勿改动统计表格的格式。
4、若是有多位老师需分配成果比例,请填写《科研成果分配比例证明表》,并签字。
5、各学院及相关单位科研秘书填写《2016下半年-2017上半年学院绩效表》红色部分,并将已退休教师标注清楚。
6、2017年上半年科研成果统计表,《2016下半年-2017上半年学院绩效表》和《科研成果分配比例证明表》请从科研处主页/通知公告栏中下载。
7、请将电子版统一发至电子邮箱aliceting58@tsnu.edu.cn
联系人:杨婷 联系电话:0938-8363290 18509383702
科研管理处
2017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