麦积山文学艺术奖,是中共天水市委、天水市人民政府对本市文艺创作及市辖区外以天水为主题的文艺创作优秀作品的最高奖,每3年评选一届。根据《麦积山文学艺术奖评奖办法》和《第三届麦积山文学艺术奖评奖实施细则》,现将申报事项转发如下:
一、作品范围
凡在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期间,由我市单位或个人创作生产的符合《麦积山文学艺术奖评奖办法》规定的文艺作品和外地单位或个人创作生产的带有明确天水元素(反映天水的内容比例至少达到50%)的文艺作品,均可申报参加评奖。不包括文艺理论研究类作品。
二、申报要求
1、每项作品只能通过一个推荐单位申报;
2、凡属本次评奖范围内的作品,同一作者申报作品最多不得超过2项;
3、所有申报参评的作品,须由申报单位或个人填写《申报表》一式5份,提交作者身份证明及艺术简历、作品内容简介各5份。所有材料A4纸双面打印,装订成册。电子版发至邮箱。
三、申报时间
申报截止日期为2017年11月3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奖项设置
第三届麦积山文学艺术奖奖项设置由原来的文学、戏曲、影视、美术书法4个艺术门类调整为文学、戏剧、广播影视、音乐舞蹈、美术摄影、书法篆刻6个艺术门类。增设个人成就奖2名,并根据实际情况设特等奖1名,每个门类设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5名和优秀奖若干名。奖金额度由原来的50万元增至100万元。
五、评奖环节
评奖工作分申报、审查、初评、终评、公示、表彰等阶段,由市委宣传部具体组织实施。
联系人:杨婷 联系电话:0938-8363290 电子邮箱:584921209@qq.com
附件:
1、第三届麦积山文学艺术奖评奖实施细则
2、第三届麦积山文学艺术奖作品申报表
3、第三届麦积山文学艺术奖个人成就奖申报表
4、第三届麦积山文学艺术奖作品申报登记表
5、第三届麦积山文学艺术奖个人成就奖申报登记表
科研管理处
2017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