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及有关部门:
近日,教育部办公厅下发了《关于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教社科厅函〔2019〕1号),现将通知予以转发,请有关二级学院和部门组织教师积极申报,并将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1.《关于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实施办法》、《申报答疑》等请在本通知附件下载。
2.本届评奖参评成果范围是2014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期间的下列成果:
(1)著作(含专著、编著、译著、工具书、古籍整理等;
(2)论文;
(3)咨询服务报告;
(4)普及读物。
具体申报资格与要求,详见《成果奖实施办法》第十条的有关规定。
3.本届评奖采取网上申报方式。教育部社科司主页(www.moe.edu.cn/s78/A13/)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管理平台•申报系统(以下简称申报系统)为本次申报的唯一网络平台。网络申报办法及流程以该系统为准,请按申报系统说明、提示和要求,用计算机填写、录入、上传和打印。
有关具体申报问题可访问申报系统查阅《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
4.纸质材料提交要求
(1)《申报评审表》
著作类、论文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6份(至少1份原件);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申报评审表》一式10份(至少1份原件),统一用A4纸双面打印。
(2)申报成果
著作类、咨询服务报告类、普及读物类成果一式3份,须在封面右上角用不干胶加贴标签,标明申报单位、申报者和所申报的学科范围。
论文类成果一式6份(可用复印件),包含刊物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分别附在《申报评审表》后统一装订。
(3)相关证明材料
申报成果的相关证明材料与《申报评审表》份数一致,统一装订在《申报评审表》后;论文类成果按《申报评审表》、成果、证明材料的顺序装订。
(4)《申报一览表》
经审核盖章的《申报一览表》1份。《申报一览表》务必仔细审核,应与《申报评审表》和申报成果信息一致、准确无误。
(注:评奖结束后,无论申报成果是否获奖,所有申报材料一律不再退还。)
5.申报时间
(1)2019年3月1日起开始网上申报,3月29日网上申报截止。
(2)纸质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3月18日。
联系人:杨婷 联系电话:0938-8293290 18509383702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工作的通知
2.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实施办法
3.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申报答疑
4. 第八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科)申报评审表
科研管理处
2019年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