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研信息
当前位置: 首页 >> 科研信息 >> 正文
关于开展天水师范学院校院两级科研机构建设综合评价及省级科研机构建设工作检查的通知
发布:科研管理处 来源:科研管理处 发布时间: 2019-12-03

各学院,机关行政各部门,各教辅单位

根据学校2019年科研工作计划,近期学校决定对校、院两级科研机构建设工作进行综合评价,并对各省级科研机构建设工作进行检查。为做好这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方式

评价工作采取自评与学校评价相结合的方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和“实事求是、科学评价、优化资源、强化建设”的工作原则。各科研机构填报《天水师范学院科研机构建设工作自评简表》(附件1),科研管理处在审核的基础上,组织专家组听取汇报、查阅资料、现场检查,综合确定各校院科研机构评价结果,做出重点建设、整合、重组、撤销等决定;对各省级科研机构建设工作给出指导性意见。

二、评价内容

1.以科研机构整体运行状况的评价为重点,突出科研机构支撑学科建设、科技创新、人才培养、社会服务等方面的成绩,同时注重科研机构的规范管理与机制创新,以及服务区域科技需求和社会经济发展方面的突出贡献。

2.本次评价重点考察科研机构在评价期限内的成果产出,突出实际成效和未来发展趋势。评价期限内的成果须与平台研究方向相吻合。

3.强调依托单位在科研机构建设和运行过程中的实质性支持(资源配置、政策倾斜、人才支撑等),突出科研机构与团队、项目、社会服务的紧密结合。

三、评价对象

所有省(市)级、校级、院级科研机构(见附件2)。

四、评价时限

近3年建设成效。成立不足3年的机构,填报自成立之日起至今的成果。

五、相关要求

请各学院通知各科研机构负责人,务必要高度重视本次评价工作,认真做好相关准备,实事求是填报《天水师范学院科研机构建设工作自评简表》。纸质材料用A4纸双面打印并装订成册(一式3份),经所在学院审核签署意见盖章后,于2019年12月11日前报至科研管理处408办公室。

  

联系人:包文娟  联系电话:0938-8363116

  

附件:

1.天水师范学院科研机构建设工作自评简表

2.天水师范学院科研机构及负责人名单

  

  

科研管理处

2019年12月3日

Copyright ©2005-2020   天水师范学院   地址:甘肃省天水市秦州区藉河南路

甘公网安备 62050202000257号  陇ICP备15003457号  0938-8367707   E-mail:xb@tsn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