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了进一步加快推动学校科研机制体制改革,转变科技创新方式,集聚和培养创新人才,产出重大标志性成果,并为申报国家级、省部级协同创新中心奠定基础,根据《天水师范学院协同创新中心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精神,学校决定启动协同创新中心的申报、遴选和培育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协同创新中心的条件参见《天水师范学院协同创新中心管理办法》(试行)(天师院发〔2015〕107号)。
二、申报审批
1、协同创新中心负责人填写《天水师范学院XXXX协同创新中心申报书》,经二级学院推荐,报送科研管理处。
2、科研管理处核实申报的《天水师范学院XXXX协同创新中心申报书》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可靠性。
3、校学术委员会组织专家答辩评审,提出拟培育和认定的协同创新中心名单并进行公示。
4、公示无异议后,学校正式发文公布。
三、申报时间和相关要求
请各学院从本学院的学科建设、科学研究及服务地方的实际出发,从面向科学前沿、文化传承创新、行业产业、区域发展四个方面组织申报。
1、申报书。协同创新中心负责人认真填写《天水师范学院XXXX协同创新中心申报书》(一式2份),申报材料要求做到真实、准确、规范。申报书电子版请从科研管理处网页“通知公告”栏下载。
2、申报协同创新中心的主要协同单位必须签订正式的合作协议,该协议是专家评分的主要依据之一。
3、材料报送。请各申报单位于2015年10月25日前将申报纸质材料一式2份报送科研管理处,并将电子版发至科研管理处邮箱:tssykyc2012@126.com,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王晓雯 联系电话:0938-8363290
科研管理处
2015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