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推荐201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有关部门: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请各二级学院及有关部门组织教师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推荐奖励的范围及申报基本条件请查看《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附件1)。
2. 请申报教师认真查看《推荐201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具体要求》(附件2)的要求,依据报奖类别严格按照填写说明要求填写《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附件3)中的相应内容。
3.申报截止日期:请于2016年5月15日前报送三份《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附件3)纸质版(附电子版)及《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4)或《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专用项目汇总表》(附件5)电子版至科研管理处办公室(行政楼408室)。提交的电子版推荐书和书面推荐书内容必须完全一致。
4. 相关报奖材料及附件请在我校科研管理处网页通知公告栏下载。
联系人:杨婷 联系电话:18509383702 0938-8363290 邮箱:584921209@qq.com
附件:
1.教育部办公厅关于推荐201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通知
2.推荐2016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具体要求
3.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工作手册
4.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项目汇总表
5.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专用项目汇总表
6.回避专家申请表
天水师范学院科研管理处
2016年4月8日